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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个人股权转让,这样处理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4-11-23
个人股权转让,这样处理。




最近,有不少朋友对个人股权转让时的税务问题感到困惑,比如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以及家人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税等。为了让大家更轻松地了解这些知识,我们特此整理了一些关键信息,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处理股权转让时更加得心应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股权转让的股权是指什么?   

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个人股权转让中如何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纳税申报地点如何确认?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申报时间如何确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计算公式: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征税,需区分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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