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资讯 > 知识干货

被执行公司名下没有钱,股东已经完成实缴了,这咋办?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4-11-19
被执行公司股东完成实缴了,公司没钱!

被执行公司名下没有钱,

股东已经完成实缴了,这咋办?


张三打赢了官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

张三发现,作为被执行公司的五湖公司,

他的股东已经完成了对公司出资的实缴,

遇到这种情况,张三应该怎么办呢?

应该怎样才能在这个案件中,

追加其他的被执行人呢?


事实上,

虽然五湖公司的股东已经完成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

但是这个实缴到底瓷实不瓷实这也是个问题,

这个话是咋说呢?


比如,五湖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实缴的形式是什么呢?

是货币呢?

还是非货币出资呢?


如果公司的股东是以非货币形式对公司出资的,

那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和股东所认缴的出资?

这两者之间有没有明显的金额差异?


如果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

财产的实际价值显著的低于股东所认缴的出资,

对于差额部分,股股东是有补缴义务的。


另外,即使公司的股东已经完成了对公司的出资,

那这部分出资,

是不是真正的使用在了公司本身呢?

有没有可能股东在完成出资之后,

又把这部分出资抽逃出去了呢?


如果发现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情况,

作为债权人的张三,

是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返还抽逃的出资。

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了,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这些人就应当和股东一起,

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抛开股东的出资责任,

假如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利用股东的有限责任,

股东把公司的钱拿到自己家里,

或者是把工资公司的钱用作非公司的用途,

并且还不做财务记录。


遇到这种情况,

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公司和公司的股东一起,

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假如公司的股东,

利用他所控制的两家以上的公司互相腾挪辗转,

从而实现了它逃避公司债务的目的,

遇到这种情况,

不仅是债务公司,

另外还有这个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这些公司他们都要一起,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假如作为债务人的五湖公司已经注销了,

并且是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的,

那在注销的过程中,

公司所有的股东都需要做出承诺,

承诺公司对外债务已经全部清偿,

或者公司对外没有债务。


如果在公司注销之后,

发现公司还有债务没有清偿,

既然有了股东这样的承诺,

那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这些做出承诺的股东,

要求他们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北京公司股东退出公司需要怎么办理?
热门服务和内容
推荐文章

公众号

  • 官方公众号

  • 抖音号

  • 官方抖音

  • 小红书

  • 官方小红书

  • 微信号

  • 微信客服

  • © 2018-2025 北京诚立会计(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0904号京ICP备2023007986号北京市通州区富力中心B01座27层2705室
    4000-989-866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