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资讯 > 知识干货

个人股东从公司拿钱不用交税?这6种方式你需要了解!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5-01-08
公转私。

很多老板们是公司的原创人,经过多年摸爬滚打才把公司做大,在创业初期,为了能够掌控公司资源、提升业务效率,老板个人会和公司产生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但是随着征管趋势日趋严格,原来的做法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涉税风险,例如个人从公司借款、个人费用在公司报销、关联主体资金交易等。怎样才能让公司降低税收成本,这些业务是否有调整的空间,这才是财务人员当下应当考虑的问题。下面这六种方案一起了解一下吧!

1、个人持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股票,年终获得分红免税。

上市公司分红免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三板分红免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持有的股票是流通股,如果限售股则不能享受,需要待解禁后才能享受。另外持有时间超过一年是从证券结算机构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开始的,我们一般看股票账户买入时间。

2、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作中遇到过一些大陆居民转换成香港居民身份,以达到享受免税政策的目的,但是在税务征管部门存在一些争议。2013年之前,港澳台居民从中国大陆取得股息红利所得一直适用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享受免税待遇。2013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6号),提出了取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意向。但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至今未正式发文取消此项税收优惠,各地税务机关在实操中对政策的解读和执行方式存在差异。

3、股东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纳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只有公司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税前列支,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家庭消费都不能在公司报销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

4、通过搭建结构享受免税政策。

这里并非将资金直接转到股东个人名下,而是通过搭建有限公司模式,享受股息红利免税政策,从公司资金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在公司有盈利之后,一些股东害怕分红交税,一直让利润趴在账上,以为这样才是最安全的。其实不然,经营风险随时存在,一旦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多年积累的财富将会受到重创,建议搭建可以做风险隔离的股权架构。

5、发工资、奖金或者提成。

现在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低于这个标准都是不用交税的,如果算上扣除项目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能会更高,也就是说一个人一年至少可以拿走6万是免税的。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公司,为了享受免税政策,把七大姑八大姨都弄过来,从公司支取了60多万,这样的操作有点野蛮,建议大家还是合规纳税。

现在市场上很多人在说年终奖怎么筹划,看起来很美好能省很多税收,其实实操性并不大,因为绝大部分企业的年终奖是根据业务贡献算出来的,而非以降低税负为出发点,建议大家不要过分追求最低税负。

6、股东个人和公司间合理的业务往来。

在日常业务中,除了正常的费用开始报销外,也有一些股东将自己车辆按照市场价租给公司,或者申请商标、专利等租给公司使用。当然了,里面会通过一些筹划,将税负降到最低。举个例子,张三在某地设立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然后申请了一份商标(或者直接购买),之后将商标租给公司使用,每年可以获得大额的特许权使用费,由于是个体户是核定征收,假设综合税率是2%,以300万为例,也就交6万税款。当然了,如果不超过120万,税负可能更低。

上一篇:官方解答|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一篇:这六种情况,股东分红不需要缴纳个税
热门服务和内容
推荐文章

公众号

  • 官方公众号

  • 抖音号

  • 官方抖音

  • 小红书

  • 官方小红书

  • 微信号

  • 微信客服

  • © 2018-2025 北京诚立会计(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0904号京ICP备2023007986号北京市通州区富力中心B01座27层2705室
    4000-989-866
    在线客服咨询